【刑事执行疫情,刑事执行流程】

2022年第二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组进驻

022年第二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组于近日进驻 ,首次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具体内容如下:进驻主体与对象:本批次巡回检察由安徽、天津检察机关组成巡回检察组,对浙江 、辽宁的有关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现场检察 。

022年第二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组进驻,首次对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跨省交叉巡回检察 ,旨在提升巡回检察质效并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驻主体与对象本批次巡回检察由安徽、天津检察机关组成巡回检察组,对浙江、辽宁的有关监狱及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现场检察。

022年第三批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组以第六巡回检察组为主体正式进驻海南省美兰监狱,具体信息如下:巡回检察组构成与背景 主体组成:第六巡回检察组由青海 、北京两地检察机关为主体 ,第五检察厅及部分省份参与组成 。

比较高检于2025年8月25日在天津召开动员部署会 ,正式启动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跨省交叉巡回检察,首次同步开展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 、看守所巡回检察,涉及湖北 、福建等十地监管场所。

尚权推荐丨朱恺骋、邹国品:警惕“指居”措施被滥用

“指居”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是监视居住的特殊形式,近年来有滥用趋势,其滥用与扫黑除恶 、新冠疫情等因素有关 ,滥用会浪费司法资源、侵犯基本权益、导致非法取证,需通过清理场所 、加强监督、落实“排非”规则等措施加以解决。

警察办刑事案件慢怎么办一直以疫情原因无法做伤情鉴定?

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具体怎么办 疫情期间办案以书面审查为主,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应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 ,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 、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可以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以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

法律分析:可以看出对伤情鉴定告知的时间是没有明确限定的。遇到这样的问题先到做伤情鉴定的机构询问一下 ,派出所是否已经取走了鉴定结论书。如果取走了,那就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告知 。如果他们拒绝告知,那就是他们办案程序违法 ,可以到检察院去告他们 ,比较好是向他们派出所上级公安机关反映,问题应该就能解决了。

若未进行伤情鉴定,需立即要求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前往指定机构鉴定。鉴定结果(轻微伤 、轻伤、重伤)直接影响案件性质(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是追究对方责任的核心依据 。警方收到鉴定后应依法处理,拖延可构成程序违法。

若受害人仍在治疗阶段 ,无法进行伤情鉴定,警方可能暂缓处理,需等待治疗结束后完成鉴定。案件性质影响流程:若伤情未达轻伤标准 ,案件可能按治安案件处理,流程相对较短,但可能因警力分配、案件积压等原因延迟 。若伤情构成轻伤及以上 ,需进入刑事程序,警方可能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但侦查取证仍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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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推出“检察战‘疫’云课堂” ,通过连续七场“云讲座 ”为全国刑事执行检察干警提供在线培训 ,助力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常态化履职。培训背景与目标受疫情影响,传统实体培训无法开展,比较高检党组要求加大网络培训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