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欺诈(疫情期间诈骗案例分析)
疫情之下哪些行为是诈骗或犯罪?
〖壹〗、疫情之下 ,虚构出售口罩 、销售假冒伪劣防护品及药品、装神弄鬼欺骗他人、隐瞒或帮助隐瞒病情 、发布疫情谣言等行为均属于诈骗或犯罪 。具体如下:用口罩诈骗:虚构出售、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行为,利用公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进行欺诈。
〖贰〗、疫情之下,万万不可“犯的事儿”主要包括传播谣言 、强闯关卡、知情或隐瞒不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说明如下:传播谣言:在疫情期间 ,谣言的传播会引发社会恐慌,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些人别有用心或头脑糊涂,可能会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虚假信息。
〖叁〗、故意传播型犯罪: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后 ,明知集体聚餐 、打麻将等活动会显著增加疾病传播风险,仍故意参加并放任疾病传播,且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 ,且客观行为与放火、决水等危险方法具有相当性 。
疫情期间在朋友圈卖口罩有什么法律风险?
〖壹〗、在疫情期间于朋友圈售卖口罩,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销售假冒商标的商品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 、合同诈骗罪等法律风险,公职人员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具体如下:销售医用口罩需资质: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 ,生产医用防护口罩需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贰〗、此外,非法销售医用口罩的行为还可能导致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一些非正规渠道的口罩可能来源不明,质量无法得到验证,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 ,从法律和安全的角度考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医用口罩才是明智之举。
〖叁〗、对微信朋友圈卖口罩的诚心建议 遵守道德底线:朋友圈多为熟人关系,需权衡利益与情谊 ,避免因短期获利损害长期信任。拒绝发国难财: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或销售劣质口罩,虽可能获利,但会严重损害个人声誉 。倡导公益行为:若有资源或渠道,可免费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口罩 ,既帮助他人,也积累福报。
〖肆〗 、疫情期间贩卖口罩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不少朋友在售的口罩费用明显高于市场费用,很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上网课收线下课时费纯属欺诈消费者行为。_百度...
综上所述 ,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期间上网课收线下课时费的行为确实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嫌疑。作为消费者,您有权要求培训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校外培训机构确实面临大整顿,教育行业需回归本质初衷。校外培训机构整顿背景与现状 北京教培机构复苏受阻引发关注:北京作为全国教育高地 ,教培机构复苏过程“一波三折 ”。从1月因疫情暂停线下教育,到3月1日有序恢复,复课不足十天再次停摆 。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机构关停 ,应依法退还预交学费 案件回放:2019年10月,高某在Q市某外语培训学校购买了120课时的课程,并预付了课时费18 ,488元,双方签订了《入学协议》。然而,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该外语培训学校长时间未安排线下授课。随后 ,该学校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